为了加强检察机关人权司法保护,发挥司法救济的“突出救急,重在救困”的重要作用,体现为民办实事的宗旨。近日,华亭县人民检察院派驻策底镇检察室协同本院控申科,为被救助人冯某某发放救助资金10000元。

在此次救助活动前,派驻策底镇检察室以回访的形式,积极走访了冯某某家、冯某某邻居,主动联系了村委会、乡政府,详细了解了其家庭吃住行、看病、子女读书及生产生活情况。经过调查核实,救助人冯某某因一起交通事故致伤,妻子当场死亡,被救助人年近花甲,家中无经济收入,视力因早年事故而丧失,不能独立生活,还要供给女儿上大学,生活及医疗拮据,确属贫困户,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根据司法救助相关规定,决定给予冯某某10000元的司法救助金。

自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等专项活动以来,华亭县院及派驻乡镇检察室积极摸排因案致贫精准扶贫户,适时尽最大努力予以救助,切实加强司法救助职责,服务基层,解决贫困户家庭实际困难,彰显了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提升了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在今后工作中,华亭县院派驻策底镇检察室将进一步加大线索摸排力度,为更多的因案致贫户送去司法救助金,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