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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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亭县院 开创办案新模式 力求司法高效能

时间:2016-02-22 00:00:00 来源:华亭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作者:王峰 点击数:

近日,华亭县检察院召开“督查案件信息公开”现场办公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正华同志亲自带队、组织全院与案件信息公开相关各科室负责人共10余人进行现场办公、学习、交流,会议期间参会人员积极发言,以“实用、全面、迅速”为指导思想,面对目前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中面对的困难提出创造性解决方案,检察长黄正华同志提出以下四点要求:

(一)强化“案件信息连接”。一是案件管理办公室要做到案件情况、工作信息早通告,侦监、公诉部门早掌握、早研判、早准备,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合理调配办案力量,有效应对办案高峰。二是确保案件办理流程与案件信息公开之间的“无缝链接”,实现侦查监督、公诉、案件管理三部门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合作的“一体化”工作模式。

(二)保证“捕前协商消除分歧”。侦查监督部门对于“逮捕”案件提前协商, “不捕”案件进行信息通告,侦监部门就逮捕条件、证据规格等加强沟通协调,划定打击范围,明确逮捕条件,公诉、案管部门对于案件信息进行了解,避免司法资源浪费。

(三)力争“补强诉讼薄弱环节”。在追求案件信息化、公开化、迅速化的过程中,并重“案件质量”,案管办公室争取及时积极接收和公开“有关案件信息”,实现院内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提升监督层次和深度。保证司法办案中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三者的统一有效结合。

(四)实现“案件办理信息化”。面对”大数据”时代,检察工作的网络化势在必行,目前必须通过提高各位干警的综合素质、办案效率、案件信息化处理能力,掌握案件办理、信息公开流程,实现“传统办案模式”到“案件信息化处理”的创造性转型,方便办案、方便查询,主动适应社会信息化发展的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