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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亭县院案管办三措施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时间:2015-10-08 00:00:0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华亭县院案管部门主动适应法治建设新常态,立足监督、管理、服务的职能定位,切实把司法规范化建设新要求融入案件管理全过程、各环节,不断强化对自身司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全面提升检察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司法能力。

一加大办案监督力度,推进案件管理规范化发展

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将全部案件纳入网络流程监控范围,强化对检察业务的过程控制、实时监管和事后评价,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一是严把案件管辖。明确受理案件条件要素,确保所有受理案件符合管辖规定。在受理案件时,认真审查案卷材料及移送文书,重点对犯罪嫌疑人犯罪地审查,对是否有管辖权进行审查,对于确实不属于该院管辖的案件不予受理。二是严把节点审查。重点围绕关系当事人切身利益的司法措施和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流程监控,对该节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促使案件程序质量问题早发现、早防范、早化解、早处置,及时防止案件进入下一节点后问题无法整改的情况发生。三是严把结案审查。针对办理完结的案件,围绕专项整治工作确定的重点问题,对案件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权利保障、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处理、强制措施运用、法律文书制作、案件和法律文书公开等案件质量方面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保障案件质量。

二、强化统筹管理职能,推动和促进规范司法行为

加强案件质量评查、涉案财物管理、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运转,推动将规范司法的制度要求落到实处。一是强化案件质量通报。定期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对发现司法办案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列出详细清单,进行全面整理汇总和深入统计分析,按月、季度形成《案件质量情况通报》并公示,督促和引导办案人员增强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促进规范办理案件工作。二是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坚持以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为主平台,充分利用网上查询、电话查询、电子屏自助查询和案管平台查询相结合的多元化案件信息查询机制,方便诉讼当事人和群众查询、监督。同时对符合条件须公开的法律文书和重大案件信息及时公开,保障社会大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加强涉案财物管理。按标准对赃物保管室进行了装修改造,添置了设施并安排专人负责涉案财物监管,对涉及涉案财物的案件实行严格审查,对各个办案节点涉案财物的扣押、保管、处理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重点监督办案部门是否违法查封扣押冻结、不及时移交保管以及超权限、超时限处理涉案财物等情况,坚决防止和纠正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处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

三、发挥参谋服务作用,提高规范司法行为综合质效

利用案管掌握全部司法办案信息的优势,在深化综合分析、服务领导决策、指导业务部门办案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上下功夫。一是通过流程监控、文书监管、涉案财物管理以及案件评查、业务统计、律师接待和案件信息公开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产生的数据,加强汇总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并针对司法不规范现象及时开展专题调研和对策研究,为领导决策和业务部门工作提供参考。二是积极探索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新方法。目前该院已开通了网上预约、电话预约服务,有效解决了承办人开庭、提审等原因导致律师“阅卷难”的问题;对于律师需要复印的案卷材料,及时按律师要求复印装订。三是设置了专门的律师阅卷室,规范律师接待和阅卷工作;案管部门在工作中积极听取律师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律师执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督促业务部门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律师执业权利,在有效规范司法行为的同时,不断提高对外窗口服务质量,实现检察职业形象和司法公信力的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