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华亭县检察院党组积极贯彻落实全会精神,践行“依法治国”理念,采取多项举措继续完善保障措施,确保律师各项合法执业权利的实现。
首先,该院侦查监督科与侦查机关建立了批捕前权利告知和委托辩护人情况移送机制,要求侦查机关随案卷移送辩护人执业信息和辩护意见,同时建立律师辩护意见备案制度;
其次,该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设立了律师阅卷室,配备了专用复印机,为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提供便利条件。同时,该院建立了阅卷预约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律师阅卷的预约、接待、登记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操作步骤,保证了阅卷过程中案卷材料的安全;
再次,该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非重大贿赂案件律师会见无需许可的规定,对非重大贿赂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无需检察办案人员许可,保障了律师会见权的合法实现;
最后,该院在控告申诉科建立了律师投诉平台,受理律师对侦查、批捕和起诉过程中违法行为的投诉,从制度层面杜绝了检察官违反新刑诉法规定,阻碍律师顺利开展执业的行为,切实保障了律师的各项合法执业权利。
以上举措的实施,切实保障了律师执业权利,解决了阅卷难、会见难的问题,有效保护了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受到了执业律师和社会各界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