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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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亭县检察院以“三二一”模式快速办理简易程序案件

时间:2015-01-19 00:00:00 来源:  作者:吕世新 点击数:

日前,华亭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派员对县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3起危险驾驶案、1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同日出庭公诉并进行诉讼监督。这是该院自简易程序派员出庭以来,依据“三集中二简化一重点”模式,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派员集中出庭公诉。

新刑诉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华亭县检察院公诉科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出庭工作的通知》要求,立足案多人少实际,抓住简易程序案件特点,加强与侦查、审判机关联系,采取“三集中二简化一重点”模式,快速办理简易程序案件,即采取案件相对集中办理、集中移送起诉、集中出庭的“三集中”模式,建立简易程序案件的快速办理机制;采取出庭示证、质证相对简化的“二简化”模式,完善简易程序出庭模式;采取以量刑建议为重点的“一重点”模式,在确保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基础上,提高量刑建议的准确率和被采纳率。

华亭县检察院采取“三二一”模式,对简易程序案件的办理和出庭模式,进行积极探索,提高了案件办理和出庭公诉效率,强化了简易程序案件的诉讼监督工作,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