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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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亭县院首次入额检察官开展案件评查

时间:2018-03-16 00:00:00 来源:华亭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  作者:郭晓凤 禹秀玉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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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司法改革,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华亭县人民检察院按照高检院《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要求,制定出台了《华亭县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实施细则》。成立了由检察长陈书平任组长,由10名入额检察官为组员的案件质量评查小组,于3月15日集中开展2018年第一季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在评查小组会上检察长陈书平讲到此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是检验该院入额检察官办案质量的手段之一,对推进该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标准化进程,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水平具有现实的重大意义,他要求:

一、各科(局)室、各办案单元人员要提高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支持和配合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在案件自评环节认真自查,主动整改。

二、入额检察官要敢评敢查,真评真查,严肃认真履行评查职责,使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真正起到规范司法行为的效果。

三、注重结果应用。案件管理办公室要抓好整改落实。避免“有问题、有反馈、无整改”、“有回复、无效果”的现象和屡查屡犯的问题发生。要做好巡查记录和执法档案记录,为绩效考核提供真实依据,奖优罚劣,使优秀和不合格案件有不同对待,促进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和办案水平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