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公诉人员出庭公诉水平,2021年2月4日,华亭市院按照省检院关于《甘肃省检察机关出庭案件跟庭办法》的要求,对本院检察长陈书平主办并出庭支持公诉的赵某某诈骗一案进行了跟庭评议。


庭审时间确定后,华亭市院积极与华亭市人民法院就案件的跟庭工作进行衔接,华亭市院由副检察长李铭、一名检察官、一名检察官助理组成跟庭小组,拟定跟庭案件申请书、跟庭人员通知书、跟庭人员签到表、公诉案件跟庭情况评议表等,将案件具体情况向跟庭人员作以汇报,做好跟庭准备。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有针对性进行讯问,并按示证提纲全面、简明扼要出示证据,被告人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无异议,并当庭自愿认罪认罚,最终法庭采纳了检察院提出的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跟庭人员全程参与了庭审过程,依据《公诉案件跟庭情况评议表》提出的六项评议内容,包括庭前准备、庭审效果、举证质证、公诉意见、法庭辩论、庭审监督对出庭人员在庭审的各个环节中的表现进行了评议。


庭审结束后,召开了出庭跟庭评议反馈会,就跟庭情况及时对出庭公诉人进行面对面反馈。跟庭小组成员及公诉人员参加了跟庭评议会,跟庭人员对出庭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在法庭上的表现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在庭前准备工作充分,出庭示证、质证效果好。并从法律文书制作、出庭语言规范、庭审应变能力等方面,对庭审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进行了点评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会议最后,出庭公诉人作了表态发言,表示会改进本次庭审过程中的不足,全面总结经验,在今后的庭审过程中提高公诉人出庭水平,提升公诉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