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市院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坚持教育整顿和检察业务两手抓两不误,狠抓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近日,在办理韦某某危险驾驶案中,积极促使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为被害人杨某某挽回赔偿金5.5万元。
2020年5月8日晚23时30分许,犯罪嫌疑人韦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沿泾甘线由西向东行驶途中,将施工路段指挥疏导交通的杨某某撞倒,致杨某某受伤,经鉴定为轻伤。案发后,双方就赔偿事宜一直未达成协议。在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根据案件事实和农村务工人员杨某某的家庭情况,对韦某某进行释法说理,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充分说明积极向被害人进行赔偿的法律后果,经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最终双方达成了赔偿谅解协议,韦某某向被害人杨某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其5.5万元,取得了杨某某的谅解。本院基于韦某某认罪认罚和赔偿被害人损失的事实,对其提出了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
今年以来,华亭市院把追赃挽损作为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和助力“乡村振兴”活动的具体行动,对有被害人损失的案件,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8万余元,最大限度减少被害人的损失,有效的化解了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