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绿色发展助推器”作用,华亭市人民检察院多点发力,将检察监督做实做细,以“最宜居”的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华亭发展。
一是依托专项行动,促进绿色发展。在“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河湖安全保护及河湖管理水行政执法”等专项行动中,与水务部门开展62次联合检查,11次召开磋商会、座谈会,形成了水资源保护合力。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中,督促相关部门加大对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监管,回收废旧农膜156.06吨,有效防止农田“白色污染”。同时,立足保护耕地资源,督促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引导并与基层政府合力整治10个乡镇57个村的撂荒地累计2.75万亩,提升改造质量不合格的高标准农田300余亩,有效提升了农田耕种质量并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二是加强协作配合,形成保护合力。加强外部联系,主动与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行政机关沟通,促进各部门发挥职能优势,形成多方联合、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强化内部联动,一方面依托乡镇检察室贴近群众的特点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宣传力度,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另一方面,找准工作交融点,实现一体化办案。突出职能协作,根据基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三位一体”的职能融合特点,一体化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调查核实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时,对发现的行政机关执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三是严格规范司法,确保全面履职。制定周密调查计划,
从提高案件“精准性”和“规范性”入手,注重全面掌握收集损害行为、公益损害后果、因果关系等方面的证据,通过现场勘查,依法向周边群众走访调查等方式,严格规范取证,做到查找问题准确、证据确实充分、履职法律依据明确、整改措施切实可行,进一步凸显检察建议的“刚性”。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且行政机关存在职能交叉的案件,综合监管单位履职情况,扩大监督深度,并召开联席会、磋商会,帮助明确工作职责,促进各相关单位联合履职。
四是紧盯监督目标,加强综合治理。坚持诉前与诉讼并重,通过诉前沟通、磋商等,既纠正违法行政,又支持依法行政。对行政机关到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发挥行政公益诉讼起诉“利剑”,让破坏公益的行为无处遁形。在进行法律监督的同时,全流程开展法治宣传,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促进行业整治、区域治理有机结合,从“案内”审查向“案外”治理有效延伸,就办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开展专项监督,为行政执法机关加强和改进社会综合治理提供有效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