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勇检察长指出:“高质效案件是办出来的,也离不开科学管理。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要真正关注并推动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环节。”其中,质量管理是业务管理、案件管理的重要手段,重在提升“检察产品”的品质。华亭市检察院深入贯彻“一取消三不再”“三个管理”精神要义,坚持“二三四”工作法,切实做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该院办理的5件案件入选最高检、省市院典型案例。
一、坚持“二看”,严把“受理关”。一看案件材料是否规范。对公安机关通过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推送的提捕报诉案件、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按照受理“四标准”进行初审,看卷宗是否装订完好、编码是否完整、案件是否超期、法律文书是否齐全、嫌疑人信息及前科情况是否查明等。对于遗漏、瑕疵问题,要求移送机关补充更正后再行移送,避免案件“带病”流转。二看涉案财物是否移送。对专项活动案件、涉黑恶案件、涉营商环境案件、养老诈骗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等涉及涉案财物的案件重点关注,看涉案财物是否随案移送、是否与清单相符、是否有价格真伪鉴定等,对手续齐全的涉案财物实行“一案一登记,一物一接收”,并及时通知承办人,确保涉案款物移送接收依法规范。
二、坚持“三查”,强化“监控关”。一查流程监控,发现问题早提醒。依托“数据校验管家”系统和“数检通”系统,结合人工核查,对办案流程定时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推送至办案检察官,对办案行为进行预判、预警和提醒。二查业务数据,发现问题早纠正。确定专人在系统中常态化流程监控、各业务部门网格员配合案管部门对案件流程进行动态监控的联动巡查机制,每日审核待传递数据,并对当日数据进行审核,发现数据异常后,及时查找原因,通知业务部门立即整改到位。三查重点案件,发现问题早整改。对重点、敏感案件重点关注,通过查看案卡填录、系统文书、流程节点等,帮助发现影响办案质效问题,进一步强化辅助办案作用。
三、坚持“四化”,凸现“提升关”。一是评查方式多元化。
实施“必查+选查+抽查”、“个人自评+交叉互评”、“线上评查+线下评查”统筹兼顾的方法,形成“评查过程案件化”“评查报告规范化”“定期通报”的评查工作机制,全面、精准发现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案审视、以案警示,促推提升办案质效。二是评查标准精细化。制定了《华亭市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实施办法(试行)》《华亭市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等次评定细则(试行)》,重点评查捕后不起诉、诉后判无罪、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后法院维持原判等案件,紧盯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等关键点,以及各项业务、各类案件等次评定的内容、标准、程序等,为开展评查工作提供明确的工作指引。三是评查过程阳光化。主动邀请具有法律从业经历的退休法官、退休检察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人员组成专家库,全程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充分发挥“外脑”作用,监督评查人员公正履职,确保整个案件评查过程规范、问题客观、结果准确。四是结果运用实质化。统筹推进“管案”“管人”有机衔接,建立案件质量管理台账,对案件评查结果逐案登记,并将评查结果纳入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绩效考核,作为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通过正向激励、反向鞭策推动检察官办案求极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