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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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亭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3-08-22 10:41:4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华亭市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机构设置

(一)华亭市人民检察院设5个内设机构,包括:

1.第一检察部;

2.第二检察部;

3.第三检察部;

4.政治部;

5.办公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1个

本单位属行政一级独立预算单位,行政政法编制36人,机关工勤编制4人,车辆编制3辆。截止2022年12月底现有干警48人,其中行政政法编32人,机关工勤2人,书记员14人,执法执勤车辆3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报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90.7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3.39万元,增长14.23%,主要原因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增加;二是人员经费增加引起公用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930.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0.83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968.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3.83万元,占79.89%;项目支出194.74万元,占20.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90.70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23.39万元,增长14.2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增加;二是人员经费的增加引起公用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8.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1.13万元,增长19.9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增加;二是人员经费的增加引起公用经费增加;三是我院实施完成院落硬化及业务技术大楼维修改造项目。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61.12万元,支出决算为84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施院落硬化及业务技术大楼维修改造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81万元,支出决算为37.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56万元,支出决算为27.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4.住房保障支年初预算数为59.59万元,支出决算为59.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3.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72.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1万元,增长16.0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等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及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101.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1万元,增长4.7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引起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2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4.92万元、印刷费1.32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费0.27万元、电费3.47万元、邮电费17.84万元、取暖费12.12万元、差旅费8.36万元、维修(护)费3.92万元、租赁费10万元、培训费1.27万元、公务接待费2.06万元、劳务费10.18万元、工会经费3.29万元、福利费14.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18万元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1万元,增长4.77%,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变动引起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2万元,增长52.54%,主要原因是根据我院培训计划,加大培训力度。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9.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0.57万元,支出决算为10.57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1万元,增长23.53%,主要原因是油价上涨,公车油耗及损耗率提高。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8.51万元,支出决算为8.51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5万元,增长31.79%,主要原因是油价上涨,公车油耗及损耗率提高。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8.51万元,支出决算为8.51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5万元,增长31.79%,主要原因是油价上涨,公车油耗及损耗率提高。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2.06万元,支出决算为2.06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减少接待,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13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216.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6.8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度我院已完成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与检察业务保障经费绩效目标,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率达到91.59%,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执行率达到81.08%。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2)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5.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9.87万元,执行数为164.74万元,完成预算的91.5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积极参与“平安华亭”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是加大对弱势群众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2022年度我院项目未实施完毕,项目资金年末有结转。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保障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7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81.0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合理使用办案经费,专款专用,不超范围支付;二是保障单位正常检察业务工作顺利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后勤保障机制不完善,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2023年我院将继续加大检察业务技术指导服务和培训力度,提高我院办案水平。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本部门组织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16.87万元。其中: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涉及资金179.87万元,财政标准权重分值为100分,评价得分为95.2分,评价结果为“优”;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涉及资金37万元,财政标准权重分值为100分,评价得分为94.1分,评价结果为“优”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华亭市人民检察院2022部门决算公开表

2.华亭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

3.华亭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