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环节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是法治进步的外在表现,是人权保障的内在要求。近年来,华亭县院多措施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公信力,坚持以“三个加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行使,有效解决了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履行职责中遇到的问题,受到了律师们的肯定和赞许。该院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学习,正确认识辩护律师的地位
通过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法理知识和相关文件精神,使干警认识到检察人员和律师的目的都是为了查明案件真相,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处理,可谓是殊途同归。不应将律师放置在司法对立面,而应将其当成检察机关防止冤假错案的同盟军,以此让检察人员彻底抛开旧有偏见,尊重辩护律师,保障、配合辩护律师的职业行为。
二、加强沟通,建立与律师的良性互动
该院不断创新和完善交流工作机制,通过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等部门建立多层次、经常性的工作联系制度,构建与律师的良性互动。将召开座谈会形式主动听取并征求律师意见建议制定长效机制,定期举行。下一步,该院将探索推广以检察官、律师为主体的业务研讨制度,通过业务交流,互相披露工作中面临的问题,交换处理意见,增强双方的认同和尊重,消除工作中的对立与误解。
三、加强监督,建立侵害律师权利的救济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为了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使,该院还建立了内部监督机制,扩宽救济渠道,有针对性地解决阻碍律师行使权利的情形,并将律师权利保障工作纳入内部考评方案,明确规定妨碍辩护律师行使权利应当承担的责任。另外,还设置了定期抽查工作机制,由案管办部门、分管检察长定期与律师沟通交流,对律师执业权利是否得到充分保障进行有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