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县人民检察院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华检动态 > 正文
华检动态

华亭市检察院:“四模式”赋能,助力公开听证工作提质增效

时间:2025-04-14 15:24:4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年来,华亭市检察院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将听证工作深度融入“四大检察”办案全过程,通过不断拓展听证范围、丰富听证形式、探索听证模式,切实提升听证效果,让听证成为司法办案的新常态,有效推动司法办案与听证工作统筹推进、无缝衔接,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发挥“头雁效应” 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将领导包案办理与公开听证紧密结合,充分发挥领导的示范引领作用。近年来,共开展检察听证198院领导共主持检察听证案件65件,其中检察长亲自主持听证案件23件。院领导以上率下,带头示范,以关键少数带动广大干警积极履职,用心、用情、用力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妥善处理纠纷,把矛盾化解在首办环节。通过这种方式,不仅提升了听证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也为干警树立了榜样,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为听证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应当听证+能听尽听”,确保听证全面覆盖 。明确将存在较大争议的不起诉刑事案件,以及有重大社会影响、可能引发社会舆情,需要当面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的案件“应当听证”类型,严格遵循“先听证,后决定”的办案流程,确保检察听证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着眼于“四大检察”全覆盖,积极转变“重刑轻民”理念,着力补强“民事、公益诉讼”听证短板,切实做到“能听证尽听证”。特别是对于与人民群众权益密切相关的检察办案活动,进一步放宽听证申请渠道,对于当事人以外的案件相关人员提出的听证申请,也依法予以受理,符合条件的适时启动听证程序,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

三、“部门协作+共同听证”,凝聚检察合力 。按照最高检《关于探索建立“常态化开展公开听证促进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机制的方案》要求,华亭市检察院积极探索创新,建立“部门协作+共同听证”模式。控告申诉条线在接访过程中发现的涉及民事诉讼监督、公益诉讼、行政诉讼监督、立案监督等案件,由不同业务条线检察官组成办案团队,形成检察业务工作合力,共同开展听证工作。通过业务条线的联通互动,打破部门壁垒,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有效提升办案质效,促进信访矛盾化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社会参与+上门听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探索“社会参与+上门听证”模式。对于一些年老体弱、居住偏远不能到检察机关参加听证会的当事人,采取“上门听证”的方式,将听证室“搬”到当事人家门口,邀请当事人同村的亲友、村委会干部、网格员等人员参加公开听证的旁听和观摩。将听证工作与普法工作相融合,寓法于案,让群众身处其中“可感可触可信”,把矛盾解决在当事人的家门口,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到实处。这种接地气的听证方式,不仅方便了当事人,也增强了群众对司法工作的参与度和认同感,实现了司法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